一、报名条件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或者辅导机构。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件者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4、专科毕业生报考非同类专业的本科段,须加试所报专业专科段的部分专业课。在办理本科毕业证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二、自考报名时间
1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1月20日以前;
4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20日以前;
7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5月20日以前;
10 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8月20日以前。
(地方自考办根据报考情况公布补报日期)
三、华夏自考专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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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五、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各省市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报考简章》形式公布给考生。
六、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在考试院网上查询成绩。(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如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且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后,经本人申请并报省学位办审核认定,可获得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
七、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考试院网上查找开考专业范围,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八、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九、自考毕业后的待遇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